关于武汉公积金的贷款期限,一篇搞定17
发表时间:2020-11-17 09:48 问题一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确定? 答: 01 新建商品房贷款期限: 1.购买经济适用房、商品房、集资合作建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; 2.上述贷款期限同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。 02 存量房贷款期限: 1.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,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; 2.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; 3.上述贷款期限超过任意一项期限的,应以其中最短的期限作为贷款期限。 03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期限: 1.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; 2.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,并按房屋剩余使用年限(以评估报告为准)折半计算; 3.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; 4.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商贷的剩余年限。 04 组合贷款期限: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,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,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贷款,两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。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必须保持一致。 好了,大家知道了武汉公积金的贷款期限,那没有住房公积金的小伙伴们怎么办呢?如果您不在单位上班,您是可以找家武汉公积金代缴机构挂靠公积金的哦,每月280-2000自己选择交多少,连缴6个月后,同样具有贷款资格。在武汉公积金代缴机构代缴的公积金,同样具有贷款30年的资格,只要您交的公积金累计月份符合要求,当然交的时间越长,贷款越多。但是大家在选择武汉公积金代缴企业的时候,还是要擦亮眼睛,尽量选择正规的大企业,像武汉翰德人力集团,武汉公积金代缴服务费低至720元每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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